Friday, March 8, 2019

把根留住 (三)

把根留住 (三)

尊孔华中董事会曾经说过不迁校,若是在吉隆坡境内还可考虑。不过要尊孔华中迁校的内外杂音噪声不断,理由听来堂皇,可都是罔顾吉隆坡市民的权益,罔顾吉隆坡学子入读吉隆坡尊孔华中的选择权,就是要把尊孔华中从吉隆坡连根拔起。
[ 请参阅 把根留住(二)(12/4/15)》及 保留吉隆坡尊孔华中(16/9/13)》https://alumni-kongzi.blogspot.com/2013/09/2011-9-15.html#links]

在吉隆坡迁校成功的学校,一是Bukit Bintang Girls School,搬去Cheras Shamelin,另一是St. Mary Girls School,搬迁至甲洞,它们都是搬迁在吉隆坡境内。搬迁的原因是校地的拥有者(教会)要把地卖给发展商去发展,因此两者(迁校的得益者)和教育部协商,同意在吉隆坡其它地方建设新的校舍,并负担起所有的建校费用,建竣后有关的学校才搬过去。

BBGS的董事会决定放弃新校的拥有权,交给教育部,因此新校成为政府学校,改称为 Seri Bintang Utara学校,同时也没有了董事会。St. Mary 学校则保留了董事会和原有的校名。这两所学校原本都是改制的英文中学,尊孔华中则是改制的华文中学。

上述两个成功迁校的例子,告诉大家一件事情,就是迁校的得益者,应该直接和教育部商谈,才会达到成果。谁会是尊孔华中迁校的得益者?大家都很清楚,但绝对不是尊孔华中董事会,也不是吉隆坡的市民,除非学校还留在吉隆坡市内。

换句话说,凡是在尊孔华中迁校中的得益者,应该直接和教育部商谈,而不是去和一无所有的尊孔华中董事会商谈,更不是间接的要尊孔华中董事会和教育部为‘得益者’商谈。不要忘记,董事会是教育部管辖下的学校里一个没有法定地位的机构,教育部随时可以撤销或更换董事会。只有‘真正’的校地拥有者及迁校得益者才能和教育部平等的对谈条件,到时教育部自然会咨询学校董事会、家教协会以及其它迁校的利益受损者(若有)。当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及谈妥条件后,得益者必须将应有的校舍建成,接着教育部开启了绿灯,即可搬迁,水到渠成!

最后,尊孔华中是一所政府全权管理的学校,建校和迁校都不是董事会的责任和义务,何况今天的尊孔华中董事会是‘两袖清风,没有权力和财力。董事会能做到的是‘把根留住’,尽量协助提升目前尊孔华中的软硬体设备,以及好好的执行上一篇《董事会的任务》里所述的‘社会责任’,则伟哉壮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