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所有的) 董事会的任务
讼诉是被撤下了,但其结果不会影响尊孔华中的存在及其运行和操作,学校继续是由教育部全权管理,在没有得到教育部的同意下,没有谁可以更改现有的教学设备及活动场所。学校的校长和副校长是教育部在校的高级代表,负起维护学校所有设备及场地完好无失的重要任务,这是正副校长的职责,无可推卸,他们的上司是教育部,也是他们的坚强后盾。至于董事会,则尽其能力协助看管好了!
撤诉改变不了一个铁般的事实,即尊孔中学是在1/5/1962 改制成为尊孔国民型中学,那时候尊孔独中并不存在。尊孔独中是在1/1/1963注册成为一所全新的中学,收容不能留在尊孔国民型中学继续学业的学生。不论独中如何想借‘华教’的名堂,制造舆论来合理化尊孔独中的身份来挤压排斥尊孔华中,都改变不了‘是尊孔中学申请改制为尊孔华中及独中是后来成立’的事实,因此尊孔华中是尊孔中学的继承者,有如太阳是从东边升起,那是自然的规律!
董事会是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设立的学校机构,无奈今天在法庭眼中不是一个在社团法令下的注册社团,故没有法定的地位。原来尊孔华中董事会是一无所有,没有学校的管理权,也没有学校的拥有权,可说是两袖清风!
看来学校董事会只是一个为学校师生谋取福利的义务机构,其任务就是在自身能力的范围内,帮助校长(间接也是在帮助教育部)解决校内的问题,如屋顶漏水、地板墙壁破裂、设备损坏、厕所阻塞及解决纪律问题等等。董事会也颁发奖励金激励学生、赞助学会的各项活动、增添学校设备、举办教师节慰劳宴、过年过节送点小礼物给教职员等等的活动。以上的义务工作,近23余年来尊孔华中董事会在郑福成及郭金棠的领导下都在做。这一切是董事会的义务付出,不是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付出只是期望学校在各方面改善的情况下,教学水准及学业成绩一天比一天进步。更好听一点的说,董事会付出是为了教育,为了保存华文一科,为了传承中华文化,为了莘莘学子的光明前程!
尊孔华中有幸,拥有董事会。对于没有董事会的普通学校,迫切时唯有向家长教师协会寻求协助,或要求其教育局及教育部尽快处理学校紧急的问题,其效率及成果是可预见的。
不过尊孔华中的董事会有一项重大的社会责任,就是看守监督尊孔华中所有的班级必需开办华文课,且至少有每周5节/200分钟的教学,这是改制时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教育部的承诺。为了维护及落实这一条件或承诺,董事会规定华文课为学校的必修和必考科。董事会也坚持教育部所委派的校长拥有华文资格,以及学生的来源是华文小学。以上四点互相牵动,很是重要,其原因不说自明。尊孔华中的董事诸公可要做到以上几点,则俯仰无愧!
在礼堂上的挥春活动 |
郭老颁奖 |
农历新年送柑予老师
新窗新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