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6, 2018

选举委员会 (回复三)


(三)选举委员会

1.‘书面评语’说:“…...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从来没有‘选举委员会’的议决案,理事会在会员大会的会务报告里也没有提过有关的事情。……结论只能是这个‘选举委员会及其所订的选举规则’,违反了章程第8章第3条,……

引述“章程第八章(理事会)第三条: 在年度的会员大会上,由出席的会员分别提名和附议   人选   出任以上的职位,然后由出席的所有会员投票选出。 所有职位的任期是一届二年,可以连选连任。”

章程中的这项选举条款,清楚易解,需要断章取义吗?

作为一个注册的社团,校友会必需依照章程来行事,尤其是‘选举’,这是会员大会的权力,也是公认的法则。如今理事会要会员大会依照它(理事会)的议决方式来处理‘选举’,这是理事会僭夺了会员大会的权力,也就是违反章程。如果理事会想要设立‘选举委员会’,可以在会员大会中提出方案,建议修改章程里的‘选举’条款,通过后方可实行,这是正确的民主程序。至于‘选举委员会’的主席及成员,是由会员大会选出来,他们的立场中立,自然不可以由当选的主席或理事来担任。

理事会说它没有错,是赵断章取义,并认为他们是  建立更有系统化的选举制度,能方便日后的会务管理以及提高其透明度,…’    
可是,任谁看来看去都会感觉到,这个理事会违反章程的作法,是要系统化来操控选举,目的是再清楚不过。

2. 在2017年会员大会的通知书中,出现的‘选举委员会’及其订下的细则(只引述标题要点):

a                              3 届(2017-2019 年)理事会提名及选举细则 
b                   3 届(2017-2019 年)理事会选举
          候选人提名表格 (NOMINATION PAPER)
                              选举委员会 谨订     2017 3 24            

                并声明说      i ……逾期恕不受理。
                                     ii)  任何不完整之提名表格,将不被接受。

这个选举委员会要求对有兴趣参选服务校友会的会员先填写表格,不过选举委员会有权不受理,也有权不接受,权力好大呀!是谁赋予它的权力

回应信不单不承认理事会的违章行为,还美化自己并自夸说:“……理事会所实施的制度已经改善及加强了校友会的效率,问责制、透明度、及善政……”。更说:“……201526日的校 友理事会议中,就已经议决通过采用这两项制度。当时,赵令雄也有 出席会议及同意实行以上的制度……

3. 回应信里说的‘两项制度’,是啥制度?没有清楚说明,这是含糊,哪有透明度?

不过它说赵有出席及同意实行以上的制度,那么为何不引述 6/2/15 的会议记录,说明一切?如今只听理事会讲,却不知是真是假?这就是理事会的透明度和善政吗?

就在这里说明吧!赵是以‘永久顾问’的身份受邀 列席 会议,可以发言但没有表决权。从赵的‘提案’被撤销一事来看,就可看出这个‘顾问’只是摆设而已,还是要看两位主席的脸色。那么赵到底说了什么,有同意吗?以下就是 6/2/15 会议记录里的记载:

8.2.1 ……新届理事会选举:顾问赵令雄建议无需准备提名表格,一切提名与选举程序将在大会上即场进行                 大会认为建立更有系统化的选举制度能方便日后的会务管理以及提高其透明度,大会议决使用提前提名制度,并准备相关细则和表格。……

[注:避免混淆,第一个‘大会’,赵是指会员大会。后边接着的‘大会’是记录里指理事会本身。]

记录里有说赵同意吗?没有呀!记录是指赵建议‘一切提名与选举程序将在大会上即场进行 ’,完全符合章程第8章第3条的原意,可是不被接纳!

理事会的回应信把‘同意’的谎言硬塞在赵的口中,是‘善政’么?如果赵没保存有关的会议记录,并在此引述出来,那他不是含冤莫白了? 如今就看看标榜‘问责制’的理事会,如何处理这个‘同意’的谎言?


一件事情,以前做了是因为没有发觉错误。如今发觉了错误,则应该自动改正,这才是正确的态度,这才是善政,而不是找理由来掩饰美化自己的错误,有如俗语说‘死鸡撑饭盖’!




6/2/15 会议记录 



Sunday, March 25, 2018

提案 2 (回复二)


(二)‘提案’2

2016年度的会员大会会议记录里,出现了6.1 事关‘提案’的编造记录。故赵在其‘书面评语’中,阐述了其‘提案’的来龙去脉

1. 理事会在‘回应信’中说:

“ 5. 关于赵指理事会不应停止他在09.04.2016举行的2016 年度会员大会期间所提呈的提案。.....”

首先,在整篇‘书面评语’里,赵并没有说这句话,明显的是理事会‘歪曲’了赵的言论

赵有说:“大会主席拒绝让会员在其它事项中提问或发言是违反章程的…” 。即违反章程第七章第3条 (d)。

无论如何,会议主席不允许会员发言一事,已在2017年度的会员大会上,由出席的会众民主解决,赵令雄也顺利的发表了其‘书面评语’。(请看上一篇文字‘书面评语’)

2 回应信说:......赵的提案为‘敏感课题’并涉及和违反了尊孔国民型华文中学董事会会议通过的保 密议决……赵公开提案的内容给公众,尊孔华中董事会对此深感不满……

在此重申一遍,董事会并没有所谓‘保密’的议决案!若有,则请有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关许两位主席,出示有关‘保密’议决案的会议记录,以服大众。

同样的,也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关许两位主席,出示‘董事会对此深感不满 ’的会议记录,以证明他俩的说词。

若不能,则表明他们是在说谎,以掩饰自己的错误行为。

3.既然事情牵涉到董事会,那么董事会本身有什么重大的议决决案吗?是很敏感吗?                                                                     
   
有的,而赵的提案就是支持董事会的有关议决案:

提案1:全力支持母校董事会和家教协会,反对尊孔独中扩建。(附案由*
提案2:全力支持母校董事会采取必要的行动以厘清校地的主权。(附案由*
*可参阅 http://alumni-kongzi.blogspot.my/  提案)

赵的‘提案’是期望一年一度的会员大会支持董事会的两项议决案,不是要宣扬,也非要使坏,是期望校友会能够成为董事会的坚强后盾,以维护尊孔华中的权益。无奈赵的提案却事先被关许以另一项不存在的董事会‘保密’议案打倒了,以致校友会员无从知晓,也无法表达意见,甚感遗憾!以前,尊孔华中的校友缺少一个平台,只能在背后嘀咕发牢骚。如今有了校友会这个平台,却自我设限绑手绑脚,为何?

再讲‘敏感课题’,显然的敏感处是碰触到尊孔独中,真的要小心!有谁不知道尊孔独中善长舞动‘华教’大旗,只要大旗一挥,那股凛冽的寒风,可不是人人受得起。于是有人的心掉下来了!

不妨探讨一下, 校友会是在四面关起来的地方召开会员大会,除了会员,没有其他人士,更没有记者。那么在场出席的会员是‘公众’人士吗?校友会的会员大会是‘公众大会’吗?当然不是!所以说在会员大会上讨论‘提案’,是出席的会员自己在‘私下讨论’事情,如何会变成是‘公开讨论’和碰触了‘敏感课题’呢?这是否是典型的‘杯弓蛇影’的心态,还是在制造‘莫须有’的问题?若动辄如此,校友会又怎能办好事,还说‘善政’?

4在会员大会后,关许写报告向董事会投诉告状,称赵在校友会的‘提案’违反了‘保密’议决,并附上赵令雄发表的三篇文章为证,即‘顶梁柱’、‘提案’、‘沉默是金’(校友可细读回应信的附录)更甚的是关许要求董事会指示赵撤下这三篇文字及对其采取纪律行动。此举幼稚无知,令有识之士惊讶失笑,难道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社团独立自主’和‘言论自由’吗?

最后,关许还通过理事会的‘回应信’捏造说:“尊孔华中董事会对此深感不满”!幸好,没有说董事会已发出‘撤除文章的指令’,也没有说已‘采取纪律行动’对付!谢天谢地,老天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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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 6.1 (回复一)


前言

尊孔华中校友会致会员的信中(回应信)说,理事会没有违反章程,并自夸有效率,有问责制、透明度、及善政。是错在创会会员赵令雄,一来对章程断章取义,二来违反尊孔华中董事会的‘保密’议决。

在没有会员电邮地址的情况下,赵惟有在其部落客里回复,举证反驳及说出其观点,让有兴趣的会员校友了解辨明。

(一)会议记录 6.1  

尊孔华中校友会在2016年度的会员大会会议记录里写下:

6.1 秘书处收到一份来自赵令雄(会员兼顾问)的提案,因内容涉及敏感课题,经理事会内部商议后,议决不接受该项提案及不公开于大会上讨论
  6.1.1 否决原因如下:有关议题已在董事会议中讨论,并议决不再公开讨论,以面影响本校筹办中的110 周年校庆。为此,本会身为三机构之一团体,将遵从董事会的一切决定和意愿。”

这段会议记录的文字,已清楚告诉大家‘不接受该项提案及不公开于大会上讨论’。不接受‘提案’也就是没有‘提案’了,也不公开于大会上讨论,事情就没有发生,那么何来6.1 的会议记录呢?换句话说,在第6 项的议程中,真实的情况是没有谁表达了有如记录里的言词!

我们当然明白理事会是急着要解释为何把赵的‘提案’扼杀的‘理由’,不过也要选对的地方,而不是编造会议记录,让不知者误以为是当天会议里发生的事

若要记录当时真正发生的事情,就如‘书面评语’里说:

      “会员赵令雄要求发表意见,关主席说如果事关赵的提案,就不被允许发言。赵说他不是要提出什么议案,而是要解释一些事情,关主席还是认为赵令雄要说的事和提案有关,因此一口拒绝。在两方争执之下,会员傅协祥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说,根据议程第6项,由于没有提案,会议就到此结束。如果有什么提案或不满,可以要求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来讨论议决。接着关主席就宣布大会结束解散。”

这就是真相

24/1/18  理事会致校友会员的‘回应信’中对编造6.1的记录保持沉默。

[[ 知识补充: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 详记与 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取自互联网)]]

会议记录6.1